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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肉类入境加拿大的记录将被保留5年,罚款800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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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lla
时间:
2016-4-22 00:15
标题:
非法携带肉类入境加拿大的记录将被保留5年,罚款800刀
一名华人男子李某(Luen Wah Li)入境加拿大时,被查出行李中藏有3公斤腊肠,被边境局罚款800元。其后,李某以“不知道行李中藏有腊肠”,以及“不懂英语”等理由上诉了两次,但是未获有关部门通过。李某又要求基于人道及财政问题减少罚款额,也被拒绝。
据联邦农业审裁处(CART)公布的文件,这起案件发生于2012年圣诞日,李某从中国乘飞机抵达温哥华机场,在携行李过关时被警犬嗅出包内藏有肉类食物。于是,他被安排接受进一步行李检查,边境局人员打开其行李后,发现内藏约3公斤的猪肉腊肠。李某称,他的行李是其女儿打包的,自己毫不知情。
边境局经过检查发现,李某在入境报关纸中没有申报任何肉类,在接受关员检查前也否认包里有肉类,此外他也没有任何批准其入口肉类食品的证明。虽然他说自己“毫不知情”,但是这一理由没有被接受。关员按照《联邦动物卫生条例》,向他发出了800块钱的罚单。
李某入境后大约一个星期,即向联邦公共安全部提出申诉,后者在去年9月判决,李某上诉无效,维持原先的罚款决定。此后,他再向联邦农业审裁处(CART)提出申诉。
在审判过程中,李某一再强调自己“不知道行李里的东西”;自己英语差,导致整个检查过程充斥误会;但是这几点理由都没有被审裁员接受。
审裁员表示:“不知道行李里的东西”,不能作为携带肉类的理由;而李某说自己“英语不好”也不属实,因为他填报英文版的海关申报表格一点也没有问题,而且内容无误。记录显示,他被安排作进一步行李检查的时候,能明白边境局人员的指示,而且与关员有简单英语交谈,之后才需粤语翻译到场协助。
最终,农业于上周拒绝了李某的上诉。李某要求减少部分罚款额,原因是基于人道及财政问题,审裁员给予坚定而简短的答复:“不可以。”原因是边境局所作的罚款,完全按照违反条例的严重性而提出。被罚款李某可联络边境局代表,就如何支付800元罚款作出妥善安排。
李某必须于30天内支付800元罚款,若其未必有能力支付罚款,可与边境局职员联络,作出支付罚款安排。他非法携带肉类入境的记录将被保留5年,才会被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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