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父母为我们省税的条件
既然是税务的问题,首先,要明了加拿大纳税人的分类。按照加拿大税收的有关法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税务居民(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 另一类是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由这两类还可衍生出另外两类: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和视同非税务居民(deemed non-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
既然父母持有的是访问签证,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肯定是属于非税务居民,没有纳税人的地位,帮助我们省税就无从谈起。但是, 加拿大税法有规定,如果非税务居民一年内在加拿大逗留的时间超过183天,那么,就可以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就可以享有在税法上税务居民的义务和权利。也就是说,虽然父母是非税务居民,如果一年在加访问的时间超过183天,自然就有了视同税务居民(deemed residents for tax purposes)的法律地位,也就具备了为我们减轻税务负担的条件。
专家谈:在加拿大如何利用父母探亲来省税
1.医疗费用(Medical Expenses)Line 330
你帮父母购买旅游保险支付的保费费用可以作为医疗费用申报在你来年的Personal Income Tax 里。申报在夫妻低收入一方更有利。申报方法为:把父母的名字和出声年月日输入在dependant 一栏,然后把购买的保费输入在line 330即可。
2.对探亲老人报 Caregiver Amount Line 315合法性
税务局的报税说明上不是很清楚地界定什么情况可以报,什么情况不可以报。通过与税务专家的谘询得出结论:没有一个简单的回答,要个案分析。
首先说说我帮客户申报的经历,到目前为止全都通过了。我的客户中有一人自己申报了父母Caregiver Amount的一些经验如下。他的父母曾经住过一年。当时不知道可以报这一项。直到父母离境后发现可以申报此项。于是去税务局要求调整(Adjustment)。打电话与税务局说不行,也有人说行。于是一起翻开说明。最后说:Yes, you may file an adjustment。后来顺利得到支票。
我本身也是报税专家,有十几年的报税经验。就此Caregiver Amount 整理如下:
1。在税务说明书上,亲属,65以上,住在一起可以报。但是后面又说VISITING YOU的不能报。那么什么情况是VISITING,什么情况不是呢?
2。大家知道,税务身分是与移民身分不同的概念。一个有加拿大合法居留权的不一定要向加拿大税务局交税或申报税务,如果没有Residential ties 的话。而没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如果建立了Residential ties ,就可以享受税务优惠,比如说Caregiver Amount。在税务身分定义上界定了在加拿大居住了183天以上为Deemed to Canadian Resident。而同一份定义上又说,如果两国间有税务协议(Tax Treaty)的话,以税务协议为准。
3。再看看中加税务协议。税务协议上关于税务身分的界定也不是很明确,但是倾向于各自管自己的公民。探亲老人都是有双向的Residential ties,在中国有房产,亲戚,收入等等。如果根据这些还是不能明确地分清哪一方更占主要(模棱两可的情况下),以Nationality定。中国籍不可以报。
就中国老人这种两地都有Tie的情况下,在界定Which Residential Tie Dominants in One Tax Year,超过183天已经在时间上,事实居留地方面提供了有利于申报的证据。所以申报一般都会成功的。但是,任何法律都不是包罗万象,黑白分明的。税法(Tax Act)在这方面就是一个灰色区域。有的同胞的申报被解释成不合法也是可能的。因为183天是一个重要的标志,但是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正规,严谨的申报做法是事先要填一份Evaluation Form来确定是不是Deemed Canadia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如果是,填报就不会再有异议。注:既然是Deemed to Resident ,可以报Caregiver Amount,也要申报自己的World Wide Income,交加拿大税!如果不是,就不要再继续徒劳了。
最后说明一下:税法的最终解释权不在税务局,在独立于税务局的税务法庭。也就是说,税务局的裁决不是终审。你有权去法庭上诉。程序是这样的,报税后不服的,可以Appeal,由税务局的Appeal Division的高级税务官重新审查。在一些灰色区域内,税务局的人,包括Appeal Division的Tax Auditor们都会倾向于自己(税务局)一方。如果你认为自己证据/理由充分,不服Appeal Division的Ruling,可以去法庭仲裁。税务局也有输的时候(大多数)!
在美国如何利用父母探亲来省税 (TAX RETURN)
父母探亲可以带来税上的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人,父母来探亲可以带来上千元的联邦税节省。 按IRS 的规定:在一年内,如果父母在美停留时间超过183天, 子女在报税时可将父母做为DEPENDENT,从而可以抵免 $2700/人的税。
具体做法:
父母要到当地 IRS 填写 W-7表格, 以申请 ITIN 号 (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具体材料为父母的护照(移民文件),子女的身份证明 绿卡, H签证等。 填表后1-2个月, 移民局即可将 ITIN 寄到。 年终子女在填税表时,将 父母列为DEPENDENT,并输入 ITIN 号,即可得到联邦税的减免。
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 当事人应确定自己的身份是否满足条件, 请 到 http://www.irs.gov/ 查找关于 W-7 (W-7 表上有一定 的信息)的有关规定。也可以打电话给 IRS。 各人条件不同, 例如:即使是同一签证身份,自己父母与岳父母,在学习期间还是在PRACTICE TRAINING 期间, 来美时间少于五年或超过五年,情况都有不同。
2)停留时间问题: 如探亲签证延续困难, 或父母不得不在半年内回国。同志们可以避免在每年的二月份入关(二月份只有28天)以保证半年内有 183天。如7,8月份在美国就定保 183天。
父母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帮助我们省税
在报税的时候,将来访父母作为Dependant填在税表中,如果父母年龄超过65岁,每人可以有$4,402的Caregiver Amount ,可以有Non-refundable Credit $660.30。如果两个老人年龄都超过65岁,仅此一项就可以帮助我们退回$1320,还是很可观的。
如果给父母购买有医疗保险,可以将保费作为Dependant的医疗费用进行申报,这样同样可以给我们Non-refundable Credit。具体退税金额会根据申报医疗费用的不同而变化。
另外一方面,如果能够帮助父母申请到加拿大的临时税号ITN,父母单独进行报税,HST的退税可达到$1000。当然,目前申请临时税号是不容易的,首先需要到申请SIN卡的部门,要求出具一封不具备申请SIN卡号码的资格的信函;然后,在CRA的网站上下载T1261表格,填写后和信函一起寄到CRA要求的地址。
2012年父母帮助我们省税的成功经历
父母二人持有超级签证2012年在加拿大居住了满满一年,我们在报税的时候将他们作为Dependant进行申报,由于他们均在70岁以上,有Caregiver Amount$8.804.00, 并且把为他们购买的医疗保险保费合计$7,143.00作为医疗费用进行申报。
2013年6月下旬,收到税务居的复查信函(查阅附件中该信的复印件),要Schedule 5、父母的签证复印件、和我们共同居住的日期证明以及他们的收入情况等信息。我们及时答复了复查函,并提供了要求的相关证明。2013年7月中下旬, CRA回函(文章最后附件),经过审查,认为我们的申报符合要求。
如果没有在报税时将父母作为Dependants进行申报,我们家庭2012年退回来的税就会少3500多元。
实际上,有很多的报税人没有意识到如何利用父母探亲来合理的为自己的家庭争取更多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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