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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难民团体向“加美两国难民协议”提出司法挑战 [打印本页]

作者: 加国新闻    时间: 2017-7-8 06:13
标题: 加拿大难民团体向“加美两国难民协议”提出司法挑战
这个星期,加拿大难民委员会、大赦国际加拿大分部和加拿大教会联合委员会宣布,他们支持发起一项司法诉讼,要挑战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签署的涉及难民接纳问题的协议。


这几个团体的工作都包括保护难民的权利,他们提交的司法诉讼是代表一名来自萨尔瓦多的妇女。新闻稿中说,加拿大与美国签署的难民协议违反了“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所规定的权利。这个“安全第三国协议”假设加拿大和美国是安全的地方,人们可以寻求庇护,所以难民必须在到达的第一个国家提出难民申请。


大赦国际难民协调员格洛丽亚•纳夫齐格(Gloria Nafziger)介绍说,这意味着,在加拿大和美国之间为难民设立了一堵墙,“这道墙不是有形的,而是无形的,这堵墙就是加拿大和美国达成的那个协议。它规定申请难民者只能在先登陆的国家申请难民,而不能在两个国家中选择,也不能在一个国家申请难民被拒后再从陆路过境到另一个国家寻求庇护”。


但这位萨尔瓦多妇女的情况是,她在萨尔瓦多已经遭受黑帮团伙的暴力对待超过十年,她找机会带着女儿逃了出来,先偷渡逃到了美国。但她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如果她没有选择, 必须在美国提出难民申请,那即使获准她也不一定能够真正安全。而如果在美国不申请难民她就是非法移民,她害怕被驱逐出境, 因此就来到了加拿大。


大赦国际加拿大难民协调员格洛丽亚说,这位妇女遇到的问题比较具有代表性,美国一般不欢迎来自南美洲萨尔瓦多的难民。“因此,她非常担心被美国驱逐出境,不得不回到萨尔瓦多。她遭受了十年的暴力,被绑架、勒索,还受到死亡威胁。她和她的家人真的是处在危险之中。这也是为什么她请求我们不要公布她的真实姓名的原因,以免给她在萨尔瓦多的亲人带来麻烦”。


加拿大难民委员会主席萝莉·里科(Loly Rico)则说,美国并不是所有难民的安全目的地,现在则更加不安。如果按照目前加美两国间的协议,把这位萨尔瓦多妇女送回美国, 那无论是在道德意义,还是在法律意义上都是错误的。


因此加拿大难民委员会和大赦国际加拿大分部提交的诉讼状题目就是“对把美国定义为安全第三方目的国的质疑”。这份诉讼状共52页,其中列举了一些美国难民接收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没有达到国际上和加拿大司法上规定的标准;也指出了自从特朗普上台以后, 美国难民及相关司法体系的退步;还指出加拿大政府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双边协议需要修改。


根据加拿大法院1985年做出的一份裁决,所有抵达加拿大边界的难民都应该享有与加拿大国民同等的权利。


大赦国际加拿大难民协调员格洛丽亚说,他们正是根据这一司法先例提出,“安全第三国协议”违反了这位萨尔瓦多妇女的宪法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权利。“所以,这位萨尔瓦多妇女的难民申请诉讼提出,加拿大与美国签订的难民协议,是违背加拿大自由宪章精神的。不错,加拿大是签署了联合国难民协议等文件,但加拿大也有“自由与人权宪章”,那是一切的基础。


格洛里亚还提到,这一诉讼案的意义远远超过了让这位萨尔瓦多妇女可以留在加拿大申请庇护。如果她赢得这场诉讼,那么通过陆路从美国过境进入加拿大的难民申请人就都不能再被拒绝。那加拿大政府就必须与美国协商修改目前的难民接受政策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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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亚明、加广中文、www.rcinet.ca、微信ID:radio-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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