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加签证互惠安排,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和各领事馆自2015年3月9日起受理加拿大公民L、M、Q2、S2种类多次签证申请。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不超过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L和M签证停留期为60天,Q2签证停留期为120天,S2签证停留期为90天。费用收取如下: 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统一收取签证费用为: 普通申请 $100加元; 加急申请 $135加元; 特急申请 $150加元; 中国签证服务中心统一收取签证服务费用为: 申请总费用为签证费+签证服务费 普通申请 $45.20加元; 加急申请 $68.93加元; 特急申请 $97.18加元; 邮寄申请 $63.28加元; 中国签证种类 如何解读中国签证 注: (1)签证种类 (2)签证的入境有效期 (3)签证的签发日期 (4)签证持有人姓名(一般只显示英文姓的全称和英文名的简写) 例如:Alan Brown在中国签证上将显示为A. Brown。但是,在签证机读码(签证贴纸下方的最后两行)上会显示持证人姓名的全称。 (5)签证持有人出生日期 (6)签证的入境次数 (7)签证的停留期限 (8)签证签发地点 (9)护照号码 中国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及停留期限 入境有效期 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入境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00失效。只要入境次数仍有剩余,在入境有效期满前的任何时候,持证人均可持此签证赴中国。入境有效期已过的签证,无论是否剩余入境次数,均无法使用。 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延长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如果签证失效,请重新申请签证。持用失效签证前往中国,将被拒绝入境。因此,出发去中国前,请再次检查签证的入境有效期。请注意,即使外国人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也可能被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拒绝入境。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两次,入境有效期至6月20日。我已于6月12日第一次使用该签证入境中国。可否于6月25日再次使用该签证前往中国? 答:不可以。因为该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已过,即使仍有剩余的入境次数,您也无法再次使用。 入境次数 签证的入境次数,是指持证人在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签证即失效;即使入境次数未用完,如果入境有效期已过,签证亦失效。如需再次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持用入境次数已用完的签证前往中国,将被拒绝入境。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两次,入境有效期是3月20日至6月20日。我已于5月20日前入境中国两次。能否在6月20日前继续使用该签证? 答:不能。因为该签证的入境次数已用完,即使该签证尚在入境有效期内,您也无法继续使用。 停留期限 签证的停留期限,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一次,停留期限为30天。我计划于6月12日入境中国,在中国最长可以停留至几月几日? 答:您在中国最长可以停留至7月12日。因为签证停留期限是自入境次日(6月13日)开始计算,最长可以停留30天,至7月12日。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一次,停留期限为30天,入境有效期至6月12日。如果我于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最后一天,即6月12日,入境中国,可否在中国停留30天? 答:可以。 如在中国停留需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限,当事人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延期。可以申请并不等于申请一定会被批准,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在中国停留超过签证停留期限,将违反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规,并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特别提示 除外交、公务(官员)护照,或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证/进入许可的签证申请外,所有前往中国的普通签证由渥太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受理。请详细阅读服务中心网站内容。网址:www.visaforchina.org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在加拿大五个城市有办事处: 渥太华(Ottawa, ON)、温哥华(Vancouver, BC)、多伦多(Toronto, ON)、卡尔加里(Calgary, AB)、和蒙特利尔(Montreal, QC)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在各个城市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等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官网www.visaforchina.org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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